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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气象局招标(中山气象局气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旎旎生活 时间:2023-08-18T11:28:25 阅读数:406人阅读

中山气象局气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背景

根据国家气象局《气象设备采购招标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山市气象局新建气象观测站项目中,为了满足气象观测数据的精准采集和监测分析的要求,现拟组织采购一批先进、实用的气象设备。

二、采购内容

(一)气象探空仪一套:包括气象探空仪主机、数据传输模块、控制软件、铅球等辅助设备。

(二)自动气象站一套:包括温湿度传感器、风速风向传感器、大气压力传感器、降雨传感器、辐射传感器、数据采集仪等设备。

(三)雷达降水资料处理系统一套:包括雷达资料处理软件、雷达设备控制软件、等值反射率资料产品生成软件等。

三、招标要求

(一)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参加,须具备气象设备生产销售相关业务资质。

(二)技术要求:参考国家气象局《气象设备采购招标要求》和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质量要求:气象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气象部门技术规范,质量上乘。

(四)保修要求:气象设备和相关软件产品提供长期维修服务,至少保修三年。

四、招标流程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局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或通过本局网站www.zsqxj.gov.cn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书、招标文件费用证明。

(三)投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投标地点为本局采购中心。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地点为本局会议室五楼。

(五)中标公示:按照招标规定程序进行评标,待评标结果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本局网站公布中标结果。

五、联系方式

中山市气象局采购中心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升平路32号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60-88888888

六、招标结束声明

本次招标结束之日起,本局将组织开展中标合同的履行与管理工作。如果您对本次招标活动及后续工作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中山市气象局采购中心,我们将会与您及时沟通并作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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